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、七十条和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五十三条等规定,深圳中鹏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,我局已于2026年5月9日依法撤销该企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,并依法同步注销该企业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及其名下2辆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。

特此通告。

深圳市交通运输局

2026年5月15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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