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玉祥天然气公司、中燃能源公司、加气站:

为疏导天然气成本,经报请县政府同意,现就调整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执行标准

(一)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基本用气(学校、幼儿园、养老托育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教学和生活用气)终端销售价格不变,继续执行2.16元/m?。

(二)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为3.25元/m?;

(三)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为4.15元/m?。

二、执行时间

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各燃气企业、加气站要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,认真做好明码标价、信息公开和宣传解释工作,要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和企业门户网站公示各类气价以及文件依据,确保用户及时足额有序购气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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